第四百八十四章 阵起,第一杀!(1/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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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李牧可借助定光剑攻击敌人,可毕竟是第二主人,施展起来有一丝不和谐。

李牧喝道:“十年磨一剑,霜刃未曾试。”

“斩!”

催动着定光剑,一剑斩杀而出。

刷刷刷!

一剑刺杀而出,剑气喷涂而出,开始的时刻,开始的时刻只是一道剑气,剑气又是不断分化着,化为三百道剑气,每道剑气,都是有天人初期一剑。密密麻麻,好似机关枪扫射一般,灭杀而来。

席卷如潮汐涌动,好似海浪滚滚。

“剑罡!”

感觉到危险,两人立刻变招,催动着宝剑在身前画着圆圈,形成了剑罡防护在身前。

叮叮当当!

剑气与罡气碰撞在一起,盾与剑交锋在一起。

可只是坚持了一会,罡气就是碎裂开来,一道道剑气射杀而来,刺穿了镇北王和影王的身躯,剑气冲击着身躯,一道道鲜血流出,磨灭着生机。

“快退!”

下一刻,两人身形闪动着,落在地面上,想着某个人口密集的小区而去,巨剑也在缩小着,化为三尺青锋。

至于身上的伤口,以肉眼可见的速度,快速恢复着。

只是几个起落,就是落在一个小区的房顶之上,在这个小区面积不大,却是因为地段繁华,汇聚了大量的人口。

超凡武者在这里战斗,很多百姓,低级武者,都是会受到波及。

“这是投鼠忌器,要绑架小区的众人,来威胁我!”

李牧迈步上前,可心中闪过一丝犹豫。

可犹豫之后,就是化为坚定!

楚汉相争,项羽要杀刘邦老爹,刘邦说送我一碗汤羹!

汉朝时,记得有个高官,儿子被绑架了,劫匪要赎金。那人直接动手,丝毫不顾及儿子是人质。事后更是说,凡是劫持人质,一律格杀,不得用赎金赎回人质,纵容凶手犯罪。

记得,三流的小说中,女猪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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